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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條客“白嫖”遭反抗 犯三罪并罰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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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1-08 來源:中國法院網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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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阜寧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強奸賣淫女的被告人張某,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容留、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2012年春節(jié)前后,被告人張某在自己家中容留、介紹賣淫女湯某賣淫作案5次。3月19日晚,被告人張某酒后到阜寧縣板湖鎮(zhèn)某村村民高某家,欲嫖宿賣淫女湯某,因其沒有嫖資而遭到湯某拒絕并發(fā)生口角。被告人張某惱羞成怒,大罵湯某“沒有良心”,并將其推倒在床上,欲強行與湯某發(fā)生性關系,湯某用腳將被告人張某蹬開,被告人張某拿起身邊的木椅威脅湯某,后將湯某摁在床上,并脫湯某的棉襖、褲子,欲對湯某實施奸淫,后因湯某的反抗及聞訊前來的高某阻攔而強奸未遂。
阜寧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某采用暴力手段奸淫婦女,為賣淫女提供賣淫場所、居間介紹,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強奸罪和容留、介紹賣淫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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