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省博興縣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因停車開門不慎導致受害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在判處被告人刑罰的同時,也為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及乘客敲響了警鐘。
2012年7月6日,馮某駕駛轎車沿博興縣喬博路自西向東行駛過程中,違規(guī)將車停放在東郊某商行門口處,乘坐該車的被告人張某在未觀察其所乘車輛周圍狀況、未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突然打開左側后車門,恰遇被害人顧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行至該處,致使二輪摩托車駕駛員顧某撞在轎車打開的左側后車門上并被摔出,又被相向行駛的王某駕駛的農用四輪運輸車碾壓,致顧某當場死亡。經(jīng)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張某違反“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規(guī)定,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時,張某系自首,積極賠償并獲得受害人家屬諒解,可從輕處罰,最終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提示:
因違規(guī)停車、下車導致意外事故在我們身邊時有發(fā)生,但多屬傷亡損害較小的“小事件”。本案中,馮某因該類“小事件”意外致死,非常值得我們警醒。在此,提示廣大的駕駛員和乘客朋友:停車須合法,下車要觀察,常有不規(guī)范,偶然變必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