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017)粵20民申21號
梁華娣:
本院受理再審申請人嚴明相與被申請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山市吉雅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張其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申2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駁回嚴明相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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