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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2877號(hào) 羅偉就: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人人催科技有限公司與你方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方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dá)本院(2017)粵20民終2877號(hào)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diǎn):本案按上訴人中山人人催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訴處理。一審裁定自本裁定書送達(dá)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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