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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認澳1號 于鳳、曾桂華、李重遠、李玉彬: 本院受理申請人銀聯(lián)國際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于鳳、曾桂華、李重遠、李玉彬申請認可和執(zhí)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法院民事判決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認可和執(zhí)行澳門初級法院判決申請書、開庭傳票、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等訴訟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9年2月25日9時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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