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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4638號 王德芝: 本院受理上訴人劉禮輝與被上訴人蕭竹權(quán)、劉禮強、中華聯(lián)合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鄧裕敏及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zé)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終463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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