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5934號
劉成志、吳鳳殊:
本院受理中山市小欖鎮(zhèn)恒尚五金加工店與你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經審理終結。因你們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終5934號民事裁定書。
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