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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轄終11號(hào) 中山市華逸天沐汽車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包忠平與增城市盈昌印鐵制罐有限公司及原審被告謝春燕和你公司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quán)異議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公司采用其他方式無(wú)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dá)本院(2020)粵20民轄終11號(hào)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guò)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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