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312號
劉彩云:
本院受理上訴人劉彩云與被上訴人江東丹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終31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本案按上訴人劉彩云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個月,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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