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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告 ?。?019)粵20民終7202號(hào) 馬化釗: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坦洲鎮(zhèn)晨鑫五金制品廠與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wú)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19)粵20民終7202號(hào)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guò)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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