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2811號
楊賀民:
本院受理上訴人焦艷云與你健康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終281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撤回上訴。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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