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行初114號
王麗文:
本院受理原告戴文慧等24人訴被告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自然資源局及第三人中山市雅建房地產發(fā)展有限公司及你自然資源行政許可及行政復議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行初114號行政裁定書。自公告之日起,限于60天內到本院行政審判庭領取上述法律文書,逾期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