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1538號
中山市博安商務信息咨詢服務部:
本院受理上訴人廣州市南升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廣州市南升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與中山市南區(qū)恒美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及你(你單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2年04月14日16時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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