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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4989號 楊松、中山市渠道通廣告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楊凌志與被上訴人中山天豐燈飾有限公司、原審第三人楊松、中山市渠道通廣告有限公司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2年08月24日09時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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